位于辽宁开原市新华路站前街41甲楼北侧的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十三户平房,为1960年所建(砖木结构)自修、自住房屋,因年久失修,现已属于危房,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保证该处住户安全,从即日起,该处住户不能在此处居住,该处房屋不准转租、转借。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后果由住户自负。
特此公告。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
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