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各岗位权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现将2023年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和注意事项见附件2。体检结论将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