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铁岭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持医保卡或医保码在我市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检查、治疗等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可按政策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1.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2024年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是按医院等级确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300元,二级及以下(含一级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为200元。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各级医院门诊多次就诊,起付标准是累计计算。
2.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一级(含未定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退休职工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3.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
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最高报销限额为3000元,限额当年有效,不滚存,限本人使用。
4.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转诊转院就医政策
符合转诊转院标准的参保职工,经规范转诊,在就医地住院前发生的门诊费用,按照市域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