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于辽宁开原市新华路站前街41甲楼北侧的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十三户平房的住户,该房屋于2024年4月经过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存在安全隐患,为了保证住户的安全,不准转租、转借,不宜居住,如果出现安全事故由住户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
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