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岭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命名铁岭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第三人民医院工会荣获“铁岭市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近年来,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第三人民医院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医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以学习建“家”,深化职工思想引领;以民主建“家”,积极推进民主管理;以活动建“家”,不断增强工会工作活力;以制度建“家”,保障教职工福利权益;以服务建“家”,发挥职工主体地位;以管理建“家”,保障工会经费使用有理有据;积极构建和谐“职工之家”,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医院的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下一步,院工会将继续围绕医院中心工作,以服务职工为基点,巩固发展成效,服务医院大局,不断以新思路、新标准、新要求实现新突破,为职工提供更加精细化、精准化、人性化的服务,努力推进工会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积极探索创新型工作新思路,为医院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