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拟面向社会招聘三方派遣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具体条件
(一)招聘收银员1名,具体条件如下:
1.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大专及以上财会或金融相关学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4.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窗口服务要求。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够正常从事倒夜班工作。
(二)招聘电工1名,具体条件如下:
1.男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2.具有国家颁发的电工作业高压证书和低压证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符合从事电工作业身体条件。
5.有五年及以上电工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三)招聘司机1名,具体条件如下:
1.男女不限, 年龄在35-45周岁之间。
2.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超过5年及以上。
3.三年内无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4.最近三个记分周期每期没有记满12分。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6.五官端正,头脸和手部没有纹身。
7.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没有不适宜从事司机职业的疾病(如心血管病、癫痫、精神疾病等)。
8.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四)招聘食堂服务员1名,具体条件如下:
1.女性,年龄55周岁及以下。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符合从事餐饮行业身体条件。
4.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采取考试考核或综合考核方式。
三、报名有关要求
请有意应聘者到医院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岗位具体条件中提到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17:00时
报名地址: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2号楼)
联系电话:024-73822575 024-73821691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