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面向社会招聘三方派遣制男护士工作的整体安排,为规范有序开展考核工作,确保招聘质量,拟定于2026年3月24日组织开展笔试、面试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望相关考生严格遵照执行:
一、参与考试人员范围
1.笔试:经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所有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将由专人通过电话逐一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避免错过相关信息。
2.面试:按照本次招聘计划数(6人)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将由专人通过电话逐一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避免错过相关信息。未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及相关要求
1.笔试时间:2026年3月24日10:00—11:00(考试时长60分钟)
考生需提前30分钟(即9:30前)到达笔试地点,完成身份核验、签到等手续;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得进入考场。
2.面试时间:2026年3月24日14:00开始(具体顺序以现场抽签为准)
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完成签到、抽签等准备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地点
1.笔试地点: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2号楼三楼教室(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避免因路线不熟延误考试)。
2.面试地点: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2号楼三楼会议室。
四、考核分值及权重
本次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录用人选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无有效身份证件者原则上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期间,考生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携带手机、计算器、笔记、书籍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3.面试期间,考生需保持良好仪容仪表,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需自行安排交通、食宿,考试期间的安全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
咨询电话:024-73821691(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本公告由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负责解释,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