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开原院区面向社会招聘三方派遣制收银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依据考核成绩排名,确定以下一名同志为拟聘人员,现将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与用人单位联系。
序号
拟聘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
1
收银员
孙红
女
198912
大专
金融管理与实务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监督电话:024-73821761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