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就沈阳院区检验科室外结构改造升降机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沈阳院区检验科室外结构改造升降机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
3.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采购(最低价中标,最高限价18000元)
4.项目地点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沈阳院区检验科指定位置
5.采购内容
采购升降机1台,包含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质保及配套服务等全部内容,满足检验科室外结构改造施工升降需求,通过验收并正常投入使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机械设备销售、安装或相关业务。
2.资质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货能力与售后保障能力;所投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
3.信誉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重大违约及失信记录。
4.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
1.设备类型
适用于室外作业的轻型升降设备,运输检验科医用垃圾,适配检验科室外结构改造场景。
2.升降梯箱体
长、宽、高均为800mm。开门方式为:90度相邻侧面双开门设计(东北侧开门)。
3.彩钢房
长和宽为2米*2米。开门方式为:东侧开门(可锁门)。
4.其余参数以现场勘察为准。
5.需求科室联系人:杨女士
公告发布未尽事宜请致电杨女士咨询
联系电话:13470170098
四、服务要求
提供完整供货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培训计划、质保及售后方案;交货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与操作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独立安全使用;提供≥1年整机免费质保,质保期内7×24小时响应,48小时内到场维修;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全套资料。
五、报价要求
报价为全包价,包含设备价款、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税费、质保及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不得另行加价。
按要求填写《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附技术参数响应表、资质文件、产品彩页等。
六、递交询价文件及报价方式
递交时间:2026年05月14日-5月20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递交地点: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2号楼1楼保安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4-73821596
密封要求:报价文件密封包装,封口加盖公章,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予以拒收。
七、评审与成交
采购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资质、技术参数响应、售后等综合评审,以满足参数、最低价中标为核心依据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4-73821596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可实地勘察现场与安装条件,费用自理;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所有。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6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