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按照《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沈阳院区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情况,现将本次招聘面试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确定规则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据省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岗位空缺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已对外公示、来不及另行发布公示的,递补人员可不再单独公示,由招聘单位向该岗位其他面试考生说明递补情况。递补后面试人数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到场考生组织面试。
二、面试人员
参加本次面试人员为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
1.面试时间:2026年10月21日上午9:30
2.报到要求:考生须于2026年10月21日9:1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机关2号楼)完成报到签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形式与内容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以及分析、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每名考生面试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考生无需提前准备材料。
五、考生须知
1.证件要求:全程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无原件不得参加面试。
2.时间要求:面试正式开始后仍未抵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电子设备管理:进入候考区域后,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关闭并上交全部电子通讯设备(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由考务组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返还。面试期间违规使用电子设备,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4.抽签候考:考生在候考室集中,参加考前说明培训,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后在候考室安静等候,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区域,违者视为放弃面试。
5.考场纪律(1)进入面试考场,将身份证交由监督员核验。(2)面试作答过程中,严禁透露或暗示本人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家庭情况等个人身份信息,违规者面试成绩记零分。(3)不得穿戴带有明显职业标识、行业logo、特殊标志的服饰、饰品。(4)除身份证件外,禁止携带任何资料、物品进入考场。考场统一提供草稿纸、签字笔,草稿纸不得带出考场。(5)答题完成后,须明确告知考官“回答完毕”。
6.成绩确认: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区域等候;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完成后,返回考场听取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取回身份证,即刻离开面试区域,不得停留、折返候考室。
7.秩序管理:严格遵守面试各项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扰乱考场秩序、拒不服从管理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记零分。
六、咨询方式
咨询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6:00 前咨询电话:024-73821691、15941056627 联系人:赵老师
请各位考生提前规划行程,认真阅读并遵守面试各项规定,预祝面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