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拟提拔干部人选在正式任命决定前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院纪委对我院拟提拔干部人选的廉洁、廉政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通知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秉持负责、忠诚、担当态度认真配合调查工作。对提供虚假证据、证明或隐瞒拟提拔人违规违纪问题,院纪委将依规依纪对部门负人追究相关责任。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为选出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提供制度保障。
中共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纪委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