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6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正式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193号)并下发了《辽宁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试行)》、《2014年辽宁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2014年省财政厅安排专项经费254万,在辽宁省7个非686项目示范市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完善或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队伍;筛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总检出率达到3.5‰;对危险性评级为3-5级的800例患者提供每年4次的随访技术指导;对有危险行为倾向的贫困患者800例提供免费药物治疗、每季度1次相关化验检查;对240例次(30例/市,15例/县)贫困的有危险行为病人进行应急处置,解锁救治关锁病人32例(2例/市);对其中需要住院治疗但有经济困难的240例患者实行紧急免费住院治疗;对1600名已登记的病人家属开展家庭护理和管理教育;培训各级各类人员,提高管理患者社区危险行为病人的知识和技术,规范重性精神疾病诊断和治疗,提高追踪随访重点病人的能力。项目的开展将更有效的降低我省重性精神病人的肇事肇祸率,维护地方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