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8日,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隆重召开了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大会听取和审议了王金环同志代表第三届委员会所做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医院建设发展再立新功》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郝建清同志代表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做的《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为医院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工作报告;听取了高凤文同志所做的党费使用情况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由王金环、孙颖、王明涛、耿直、郝建清、宋淑范、高凤文七人组成的中共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第四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了由郝建清、史淑明、陈爱冬、贺连生、李俊英五人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两个委员会分别召开了第一次全委会,最后,选举王金环为党委书记、郝建清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