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切实营造出一个有利于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社会环境,形成学校、社区、家庭、媒体、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组织等联动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搭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辽宁省教育厅作为支持单位、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的“青春之心灵,青春之少年”辽宁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已于2021年10月10日正式启动。作为本次行动的主体活动之一,辽宁省首届“心灵使者”微视频大赛将于2022年2月1日正式开始。
一、大赛主题
“心灵使者”
二、截稿时间
参赛作品截稿时间2022年6月30日。
三、参赛对象
医疗卫生系统医务工作者,学校、社会心理工作者,社会各界热爱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事业的人士。
个人和团体均可参赛。
四、参赛内容
1.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心灵成长方面的典型案例呈现。
2.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心灵成长专业知识。
3.家庭、亲子教育方面的典型案例、专业知识、有益提示等。
4.关于儿童青少年心灵成长的优良理念和深刻感悟。
5.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事业的感人事迹、感动人物等。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的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竖屏或者横屏),MP4格式,如含字幕,应完整、无错别字。时长宜在60秒以内,一般不要超过180秒。画面要清晰连贯。
2.参赛作品的内容健康向上、较为完整,有态度、有温度、有创意、有情怀,能够引起受众共鸣。
3.拒绝低俗庸俗媚俗和反动暴力内容,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
4.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医疗伦理。
5.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内容。
6.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参赛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参赛作品须紧紧围绕大赛主题创作,与主题无关的作品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六、奖项评选
1.大赛评选出大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20名,其余为鼓励奖,分别予以奖励。对于积极组织参赛的单位,设活动组织奖。
2.大赛发布渠道为辽宁省“心灵使者”新媒体矩阵。
3.评选标准以在辽宁省“心灵使者”新媒体矩阵上的点播量、转发量、点赞量、评论量等综合传播指数为依据,在两件及以上作品传播指数相同时,由评委团根据作品创意、主题、表现手法、摄制质量综合分数确定胜出者。
七、参赛方式
1.《参赛报名表》和作品一并发送至邮箱LNXLSZ@163.com。
2.主办方按照作品有效提报时间顺序将参赛作品予以发布(提报时间早者,其作品数据更有机会胜出)。
八、注意事项
1.各参赛作者请关注辽宁省“心灵使者”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快手号、百度百家号、bilibili号。
2.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23:59,逾期不计入参赛作品。作品点播量、转发量、点赞量、评论量等统计时间截至2022年7月31日23:59。
3.主办方可以根据大赛需要使用入选作品进行宣传、播发、展览、展播、复制、汇编等,主办方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不再另付报酬。
4.大赛官方交流微信号:vheart666。
5.主办方对本次比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哲
联系电话:186024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