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妇联颁布《关于表彰辽宁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辽宁省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光荣上榜,荣获“辽宁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3月5日,辽宁省妇联在辽宁广播电视台举行“巾帼心向党,喜迎二十大”巾帼榜样先进事迹分享会,对辽宁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院党委书记段颖应邀参加分享会并代表获奖集体上台领奖。
辽宁省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风采
辽宁省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人员7名,其中女性5名,占比71.4%,承担着全省精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参与精神卫生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等方面任务。在医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中心人员立足平凡岗位,践行初心使命,争做行业翘楚,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为我省精神疾病预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的制定工作。积极调研,就我省精神卫生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献言献策,提出有针对性、体现辽宁特色和亮点的建议,并完成了《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初稿撰写。
二是积极推进我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辽宁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搭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开展辽宁省心理健康素养调查、辽宁省精神卫生资源调查,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组织开展多渠道、常态化科普宣传,提升公众心理健康素养。
三是积极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我省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管理和癫痫防治管理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质量。为16614例贫困患者提供免费投药服务,减轻患者家庭医疗负担,患者及家属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率明显降低。
四是做好全省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心理健康服务。组织全省14市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积极开展心理战“疫”;搭建我省心理援助服务平台,提供免费心理健康服务;对新冠肺炎疫情后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心理干预,防范了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
岁月鎏金,巾帼争辉。辽宁省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本领,以拼搏实干创造新业绩、彰显新风采,为推动健康中国、健康辽宁建设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