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截止目前,有一名考生放弃参加体检,具体如下:(见附件1)。按公告规定,递补的岗位及考生如下:(见附件2)。对递补人员有异议,请在情况说明发出后7天内与用人单位联系。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电话:024-73822575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纪检监察科电话:024-73821761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话:024-22959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