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方派遣收银员1名。具体条件如下:
一、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性别不限。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窗口服务要求。
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够正常从事倒夜班工作。
六、经医院综合考核合格。
请有意应聘者到医院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会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26日17:00时止。
联系电话:024-73822575 15042026120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