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消防设施修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2年 7月 20日12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消防设施修缮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服务需求: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的技术规范,安排专业人员对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全院范围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电源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对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工程除进行定期修缮外,在接到院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立即派专业人员前往修缮,特殊原因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修缮。医院接受上级部门职能检查时,派技术人员到场做好协助。每月至少安排2次对上述消防设施工程的巡检和维护保养。定期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医院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并接受监督。
若未达到院方要求,医院有权扣除部分服务费或提前终止合同。
预算金额:6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和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消防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且符合国家应急管理部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有关规定。如委托代理,要求提供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投标人目前在管的连续服务满三年(在一家服务满三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消防设施修缮保养服务管理案例。
3.投标人必须保证维保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或劳教等记录,且持有效消防职业技能培训证或以上资质。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诚信经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缴纳等方面没有不良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 年7月20日12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保卫科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到招标方现场进行考察,招标方配合答疑。
(二)现场勘查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勘查,视为同意现场勘查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查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等情况,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后果。
六、评标时间
在公示日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标,评标时间依情况,另行通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邮箱地址:lnsjwbwk@163.com
项目联系人:贾俊辉
电 话:15041088149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