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方派遣护士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依据岗位权重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定于2023年3月31日进行。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体检。体检结果将由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通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有关事项安排详见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体检合格者将被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