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方派遣女护工2名。具体条件如下:
一、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够值夜班。
二、年龄在49周岁及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0米以上。
三、热爱精神科护理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经医院综合考核合格。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在岗人员报名,需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自负。
请有意应聘者到医院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8月2日止。
联系人: 赵薇
联系电话: 73822575 13591064489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