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切实增强法律意识,2021年11月20日,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特邀铁岭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陈立坚主任来院做《民法典》背景下《医疗风险防范》专题讲座。本次会议由孙颖副院长主持,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
在现场,陈立坚主任从医疗纠纷现状、案例分析、医疗风险防范思考、医疗风险防范建议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从2020年铁岭市全年医疗纠纷基本情况,《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责任的变化对比,临床工作中最常遇到10余项问题,强调医患沟通、医疗风险告知和规范病历书写的重要意义。陈主任用大量的纠纷案例总结分析共性问题,提醒医务人员要从中吸取教训,增强责任感和风险防范意识,并向医务人员讲授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障医疗、患者及自身安全,避免医疗纠纷发生,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孙颖副院长在总结时强调:全院职工特别是临床医务人员一定要学好用好《民法典》,熟知《民法典》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强化核心制度重要性认识,树牢法律意识与医疗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有原则、有底线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为医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